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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桐陳武雄涉大南港弊案 另涉詐貸案二審判刑遭科技監控

和桐化學(1714)創辦人陳武雄家族,因「大南港土地開發案」涉嫌違反《證券交易法》中非常規交易、特別...

和桐化學(1714)創辦人陳武雄家族,因「大南港土地開發案」涉嫌違反《證券交易法》中非常規交易、特別背信等罪,遭檢調單位搜索約談。台北地檢署經漏夜偵訊後,日前諭令陳武雄以5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、出海;其妻林錦花、兒子陳威宇、女兒陳怡如及媳婦陸英琦,亦分別以30萬至20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,全家總計交保金額達930萬元。全案現由檢方持續偵辦中。

圖取自和桐化學官網。

檢方指控,本案發生於2016至2017年間。當時和桐旗下百分之百持股的子公司「和信成」,將大南港開發案的部分土地持分,移轉給由陳武雄家族實質控制的「宇盛開發」公司。檢調單位懷疑,宇盛開發取得7.66%土地持分後,卻延遲支付價款,直到2020年該筆土地由富邦人壽以282.87億元高價標下後才付清。檢方認為,此舉不僅未依規定在財報中揭露為關係人交易,涉嫌財報不實,更導致和桐及和信成公司損失逾10億元,構成特別背信罪。

對此,和桐於案發後發布重訊表示,配合檢調單位調查,檢調搜索對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。

現年81歲的陳武雄素有「石化業教父」之稱,曾為工總前名譽理事長、國策顧問,近年卻官司纏身。他曾因和鑫光電內線交易案遭判刑2年6月定讞,卻在2015年入監服刑前夕潛逃出境,後因罹患癌症需返台治療,才於2021年主動搭機歸案,目前仍處於保外就醫狀態。其過往的潛逃紀錄,也成為法院評斷其是否有逃亡之虞的關鍵因素。

除了大南港案,陳武雄另涉台灣優力加油站詐貸18億元案。日前台灣高等法院二審駁回其上訴,維持一審判決,依違反《銀行法》判處有期徒刑4年6月。高等法院審酌,陳武雄所涉罪名非輕,且有潛逃前科,有相當理由足認其有逃亡之虞,因此裁定對其施以「科技設備監控」。法院命令陳武雄須在指定期間內,每週兩次於住處持專用手機拍照,並將照片同步傳送至監控中心報到。此案仍可上訴。

陳武雄目前身陷多起重大官司,大南港土地案仍在檢方偵查階段;而台灣優力詐貸案,二審判決後被告仍可上訴至最高法院。此案仍未定讞,後續司法程序如何進展,備受各界關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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