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具機大廠程泰集團創辦人楊德華,因涉及宇隆科技內線交易案,台中地方法院日前作出一審判決。合議庭認定楊德華違反證券交易法,判處有期徒刑2年,緩刑3年,並須向公庫支付30萬元。同案被告其子楊尚儒、胞弟楊德生及亞崴前財務主管許宏賓等三人,也分別遭判刑1年7月至1年10月不等,均獲緩刑。本案仍可上訴。

圖取自宇隆科技官網。
根據法院判決,本案源於2022年縫紉機大廠伸興工業計畫以每股130元公開收購汽車零組件廠宇隆科技。法院認定,時任宇隆董事的楊德華,於2022年5月5日自宇隆時任董事長劉俊昌處,提前獲悉此一足以重大影響股價的併購消息。該消息直到同年6月6日晚間才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。
法院查明,楊德華在得知此重大消息後,於消息公開前,將內線消息告知兒子楊尚儒、胞弟楊德生,並指示時任亞崴財務主管的許宏賓,分別使用程泰公司、亞崴公司及旗下投資公司等多個證券帳戶,大量買進宇隆公司股票。經統計,相關不法所得合計逾新台幣325萬元。
合議庭審酌,楊德華等四名被告在案件偵查過程中均自白犯行,且楊德華與楊德生已自動繳交全部犯罪所得,犯後態度良好,深具悔意,因此依證券交易法規定減輕其刑,並最終宣告緩刑,以啟自新。全案仍可上訴。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