股市聞人吳金泉因炒作興泰公司股價,遭判刑6年6月定讞並已入監服刑。他不服判決聲請再審,遭台灣高等法院駁回後再提抗告,最高法院日前以不符法定要件為由駁回抗告,全案確定,吳金泉翻案無望。

根據最高法院裁定,吳金泉聲請再審所提出的證人王祥池、葉文籐證詞及相關交易列表,均是原確定判決審理時已調查過的資料,並非刑事訴訟法第420條所規定的「新事實或新證據」,不具備「新規性」。法院認為,吳金泉僅是重覆爭執原判決的證據取捨與認定,其所指證人挾怨報復等動機也屬主觀臆測,不足以動搖原判決結果,因此認定其抗告無理由。
回顧本案,檢方指控晉泰公司實際負責人吳金泉與其妻林姓女子,於民國103年間,為籌措資金而利用人頭帳戶,以連續高價買入、相對委託等手法炒作興泰股價。案件歷經多次審理,更一審法院改依證券交易法高買證券罪,判處吳金泉6年6月徒刑、林女4年4月徒刑,並沒收犯罪所得9914萬餘元。最高法院於今年2月駁回上訴定讞,橋頭地檢署隨即啟動防逃機制將吳拘提到案,發監執行。
隨著最高法院駁回再審的抗告,吳金泉就興泰炒股案的所有司法救濟程序已正式告終。此案判決已完全確定,吳金泉將繼續完成其刑期。
儘管吳金泉身陷囹圄,其在資本市場的影響力仍未止息。由他入主的福懋油(1225),近年經營權之爭持續上演。在吳金泉入獄後,福懋油股東會仍爆發激烈攻防,創辦人許家指控吳家人馬企圖全面掌控董事會,甚至有「獄中遙控」公司運作之嫌,使福懋油的公司治理面臨嚴峻挑戰。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