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「股市禿鷹案」纏訟逾20年,日前遭高等法院更五審改判4年5月徒刑的前金管會金檢局長李進誠,因有逃亡之虞遭裁定電子腳鐐科技監控。他近日以腰椎疼痛需進行核磁共振(MRI)檢查為由,向法院聲請暫時解除監控,但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認為其未提出檢查的必要性,裁定駁回。全案仍可上訴。

示意圖。(圖取自pexels圖庫)
根據高等法院最新裁定,李進誠主張因椎間盤突出,已排定於12月16日前往林口長庚醫院進行脊椎核磁共振檢查,由於檢查儀器具強力磁場,必須移除身上所有金屬物,因此聲請於就醫期間暫時解除科技設備監控。
然而,合議庭認為,李進誠雖提出醫院檢查單,卻未附上相關病歷資料或診斷證明,難以證明其罹患椎間盤突出與進行MRI檢查具有關連性及必要性。法院指出,椎間盤突出的檢查方式多元,包含臨床理學檢查、X光等,並非僅有MRI一途,且檢查說明書亦載明有超音波、電腦斷層等替代方案,李進誠並未說明為何非做MRI不可,難認有其急迫性。
法院審酌,科技設備監控是替代羈押的強制處分,考量本案訴訟進度、李進誠涉案情節與罪名輕重後,認定其聲請暫時解除監控難認有理由,因此予以駁回。若不服本裁定,李進誠仍可於10日內提出抗告。
李進誠所涉的股市禿鷹案,源於他被控在金檢局長任內,洩漏檢調搜索勁永公司等內線消息給金主與記者,藉此放空獲利。案件歷經多年審理,高等法院更五審於今年8月間宣判,認定李進誠構成貪污圖利罪與洩密罪,但考量其為間接圖利且犯罪所得認定有誤,改判有期徒刑4年5月,褫奪公權3年。由於合議庭認定他有逃亡之虞,裁定施以科技監控。目前該案判決尚未定讞,仍可上訴最高法院。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