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康友案二審加重 黃文烈詐貸逾229億改判30年 創司法紀錄

前生技股王康友-KY掏空案,台灣高等法院今(26)日二審宣判,認定前董事長黃文烈犯後態度不佳,且一審...

前生技股王康友-KY掏空案,台灣高等法院今(26)日二審宣判,認定前董事長黃文烈犯後態度不佳,且一審量刑過輕,撤銷原判決,改依違反證券交易法、銀行法、洗錢防制法等多項罪名,重判有期徒刑法定上限30年,併科罰金新台幣5億元。此刑度不僅創下國內經濟犯罪的司法紀錄,若罰金易服勞役,換算每日高達45萬元,亦引發法界關注。全案仍可上訴。

康友製藥外觀。(圖取自康友投資人自舊臉書粉絲專頁)
康友製藥外觀。(圖取自康友投資人自舊臉書粉絲專頁)

回顧案件歷程,黃文烈在一審時,遭台北地方法院認定其夥同仍在通緝的主嫌王命亮等人,以虛灌存款、隱匿抵押等手法編製不實財報,詐騙投資人與銀行,總計不法獲利逾新台幣229億元,另涉及操縱股價,一審遭判25年徒刑、併科罰金200萬元。檢察官與黃文烈均不服判決,提起上訴。

高等法院於判決理由中指出,本次撤銷原判決並加重刑度的關鍵,在於認定一審量刑過輕。法院認為,黃文烈身為上市公司負責人,應恪遵法令,卻以合法公司外觀為掩護,遂行證券詐欺、向銀行詐貸、洗錢及操縱股價等行為,其犯罪所得金額甚鉅,嚴重損及證券市場穩定,犯罪所生損害程度極大。

法院更指出,黃文烈犯後猶飾詞否認犯行,將責任推卸給未到案之共犯,且迄今未與被害人、告訴人達成和解或賠償其等所受損害,犯後態度不佳,原審量刑顯然有違罪刑相當原則,因此予以加重改判。

本案源於黃文烈等人將中國「六安華源公司」包裝成台資生技企業,自2015年來台上市後,便持續以不實財報向大眾及銀行詐取資金。黃文烈曾於案發後潛逃海外,後於泰國遭逮並押解回台,自2023年5月起羈押至今,考量其有逃亡紀錄且遭判重刑,定讞前恐難以交保。此案仍未定讞,全案仍可上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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