興櫃文創公司飛躍文創(6627)前董事長王國信、副總經理陳玉芬夫婦及前財務副總蔡天甲,涉嫌以非常規交易、假買賣等手法掏空公司資產,臺北地方法院今(26)日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名,一審判處王國信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,陳玉芬應執行5年,蔡天甲則處有期徒刑2年。全案仍可上訴。

圖取自飛躍文創臉書粉絲專頁。
飛躍文創經營業務是取得廠商授權的肖像,製作成商品、舉辦展覽或設計肖像主題餐廳,曾引進「醜比頭」、「蛋黃哥」,在台造成熱潮,特殊的產銷型態吸引目光後登上興櫃。
判決指出,王國信、陳玉芬及蔡天甲身為飛躍文創公司高層,應為公司謀取最大利益,卻意圖為個人私利而損害公司。法院認定,王國信與陳玉芬在辦理「航海王上海大冒險」主題樂園授權案時,利用其實質掌控的境外公司Champion Shine Ltd.,以收取保證金為名目,使飛躍文創旗下子公司香港展躍匯出186萬美元,並故意違約導致授權合約解除,造成飛躍文創合計損失約7,210萬元,構成非常規交易及特別背信罪。
此外,王國信與陳玉芬另被控藉飛躍文創收購「蛋黃哥五星主廚餐廳」營業資產案,安排公司以2,500萬元向兩人實控的尚好佳公司進行交易。法院查出,其中1,700萬元用以沖銷尚好佳對飛躍文創的欠款,另支付的800萬元現金,則在匯入尚好佳帳戶當日,隨即被轉至陳玉芬帳戶,用以償還王國信的個人債務,此部分構成特別背信及業務侵占罪。
第三起案件則涉及王國信與時任財務副總的蔡天甲。法院認定,兩人為獲取回扣,在飛躍文創投資環星創意公司時,未經合理評估程序,以高於市價的每股36元價格購入股份,導致飛躍文創損失逾1,731萬元。事後,蔡天甲確實收受了250萬元回扣。
合議庭審酌,王國信身為公司負責人,主導全案犯行,而陳玉芬與蔡天甲則為共犯。考量王、陳兩人就航海王案、蔡天甲就環星案於偵查中自白並繳回部分犯罪所得,依法給予部分罪刑減輕。最終依三項罪名,分別判處王國信應執行8年、陳玉芬應執行5年、蔡天甲2年徒刑。全案尚未定讞。





